生产安全
security最高检8号建议发布的背景
8号检察建议发布的背景: 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明显向好,但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仍有发生,生产生活领域也多有常见事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一是一些地方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二是抓早抓小抓苗头意识不强、措施不力。三是一些监管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四是一些企业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建议的内容
关键词句
2、 “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 3、要抓末端、治已病,更重抓前端、治未病,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患于未然,有效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3强调的是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预防事故的方法,就是关口前移,就是双重预防机制。 4、及时对发现的每一起企业非事故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给予应有的责任追究,增加企业违法成本; 讲的是《安全生产法》里面的行刑衔接,即不是根据是否发生事故来追责,具有“现实危险性”同样具备入刑条件。 5、建立全国性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这句不陌生,不过有检察院的督促,安全生产信用体系会很快在全国建立健全实施,否则就会追责。 6、完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等; 这句话过去看是纸老虎。今后可能是真老虎。 7、对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员要从严从重追责,同时更重视对事故前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从严从实追责; 这句话对企业来说发生事故要从严从重处理,而对于政府各部门则是事前监督不力或失职渎职同样要从严从重追责。 8、引导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这场讲的是企业要形成安全生产体系,要发挥合力,不能让安全部门单打独斗。大家的安全要靠大家来管,就是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理念和安全文化。